完善质量体系、强化工程质量

 

漳州市建筑业协会、漳州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完善质量体系、强化工程质量

 

漳州市建筑业协会、漳州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漳州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关于对已备案创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 (闽江杯)项目补充规定的通知

附件: 暂无附件
View: 793
2024-03-01


漳建质安协[2024]12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2023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评定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为做好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相关补充规定通知如下:

       一、为维护企业创优积极性及政策连续性,现对已通过创建省优、市优备案的项目(但备案时未将全部建筑物(楼)纳入),本着自愿原则,企业应将未创建备案、申报市优的部分单位工程补充备案和申报。补充备案项目须于202436日前登录漳州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水仙杯”系统及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闽江杯”系统完成市优、省优备案补充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二、省住建厅2023年版信用评价办法和省协会闽江杯评定细则中的部分计量单位为投资额或造价的,一律定为工程造价,且按施工许可证中的建安造价执行。

       三、装配式项目是指PC构件,而PS构件不参与闽江杯评定。

       四、工程项目应具备主体结构的独立性和设备系统的完整性;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全部施工完成,使用功能完善。分若干独立标段施工的(独立施工许可证),按标段独立申报推荐时,申报标段各系统须完整。若申报标段各设备系统不完整的,而设备标段已先行获评省优工程的,可以申报;若消防、供水、供电等设备所安装的标段未获省优评定项目的,其必须同时申报。

       五、对于房建工程存在多张施工许可、多家施工单位、地下室整体连通的项目,这类项目可以以联合体形式申报。

       六、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现场复核、复查有关要求:

       (一)承建单位自荐的单位工程和随机抽查的单位工程等均被核查、复查组确定为推荐的,其余单位工程公共部分被核查、复查组确定为不推荐的,再另行随机抽取一个单位工程合格则除公共部分不符合的单位工程,其余单位工程一致推荐。

       (二)承建单位自荐的单位工程和随机抽查的单位工程等均被核查、复查组确定为推荐的,其余单位工程公共部分被核查、复查组确定为不推荐的,再另行随机抽取一个单位工程不合格则除自荐单位工程,其余单位工程一致不推荐。

       七、其他事项

       协会联系人:张镇辉,电话:0596-2306296

漳州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2024229

电子邮件: zzzlaqxh@163.com        秘书处: 0596-2951529
版权所有: 漳州市建筑业协会、漳州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技术支持: 福建优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 闽ICP备2001158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