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3 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漳建质安协[2023]2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质安协[2023]18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促进我市在建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鼓励建筑行业企业积极主动打造智慧化、信息化项目,为做好年度向省质安协会推荐省标化工作,现组织开展2023 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申报要求如下:
一、创建项目备案
申报资料:
(一)《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创建申报表》;
(二)创建省级标准化(交流)项目策划书。
以上纸质版材料需盖章Pdf版和Word版,每个项目资料单独拷贝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工程名称”,电子版申报资料发送邮箱。
二、创建过程检查
新开工项目,已申报“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创建项目备案后,施工进度达到 50%后且主体结构封顶前,向我会(推荐单位)提出过程检查,省级协会会同市级协会进行抽样检查,过程检查的创建项目可参与评价。
三、评价认定
申报资料:
(一)《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自评表》;
(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评价申报表》;
(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项目月自评情况汇总表》;
(四)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文件;
(五)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做法、经验和成果材料电子版;
(六)各项目进行的过程检查考评结果。
以上纸质版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需盖章Pdf版和word版,每个项目资料单独拷贝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单
位名称+工程名称”,电子版申报资料发送邮箱,纸质版材料邮寄。
四、2022 年项目申报事项:对 2022 年已竣工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项目或举办安全观摩交流等相关活动,可直接申请评价认定。
五、报送时间
(一)创建项目备案资料报送截止2023年6月5日。
(二)评价认定资料报送截止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张镇辉、林达志;
联系电话:0596-2306296;
邮箱:zzzlaqxh@163.com;
邮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4号九龙大厦四楼401室。
2023年5月26日
电子邮件:
zzzlaqxh@163.com
秘书处:
0596-295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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