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通知
闽建协〔2022〕82号
各会员企业:
为做好2022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附件1),协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程的范围和条件应符合《“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要求。已获省优(闽江杯)且拟报2023年“国优”(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原则上应申报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
(二)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应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且申报时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三)申报项目已在协会“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备案登记。
(四)每家企业申报工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五)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申报材料要求见《评审办法》第十五条,经胶装后寄送至协会。
(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
二、其他事项
根据《评审办法》要求,协会将组织专家于9月下旬对所申报工程项目统一进行现场复查。
三、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环南八村6幢
联系人:张晟 黄裕生
电 话:0591–87732869
附件: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2022年8月26日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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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
0596-295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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